“過兩天就要和家人到南京旅行了,一些證明、證件還沒去辦理,如果不辦會不會被遣回啊?”8月3日,家住烏魯木齊雅山小區的羅女士說出了自己的擔憂。這兩天,微信朋友圈裡一條“溫馨提示”,讓平時就怕麻煩的她差點取消去內地的計劃。
  這條所謂的“溫馨提示”不僅讓羅女士煩心,連最近要到阿勒泰探親的範先生也有些煩惱,“朋友圈裡說要去當地派出所辦‘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又要到社區辦‘便民證’,這樣出門也太麻煩了吧,真心想取消行程。”
  記者在羅女士和範先生手機上看到了這條“溫馨提示”:“親愛的朋友們,近日起,凡是出差、旅游、探親離開本市人員,必須到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同時到所在社區辦理‘便民證’,如出疆人員除了上述兩個證件外還需在社區辦理‘居住證’。為了不讓您或您的朋友耽誤行程,或是到達地方被遣回,請大家辦理好證件再出發!此事真實有效……”
  剛開始,羅女士和範先生都沒有把“溫馨提示”當回事。但隨著這兩天轉發的親朋好友越來越多,距離出發的日子越來越近,他們的心裡不禁犯起了嘀咕。
  究竟離開本市或者出疆人員需不需要去派出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需不需要去社區辦理“便民聯繫卡”?
  8月3日,新疆都市報記者隨同羅女士一起前往其戶口所在地的西山派出所瞭解情況,值班民警表示,目前,他們沒有接到任何需要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通知,羅女士可以放心出疆去旅行。記者詢問近期是否有市民前來辦理相關證明,該值班民警表示,派出所近期還沒有辦理過一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隨後,羅女士又來到所在的西山馬料地南街社區咨詢情況,原來辦理“便民證”其實是辦理“便民聯繫卡”。
  社區工作人員在得知羅女士的出疆旅游需求後表示,只要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所在社區辦理“便民聯繫卡”即可,非常便捷。
  據瞭解,“便民聯繫卡”是居民外出時享受異地便民服務的載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手段和在流入地務工、務農、租房居住登記及申領居住證的憑證之一。當居民在異地遇到困難需要戶籍地幫助時,可根據聯繫卡上的信息聯繫工作人員。
  當日,記者還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瞭解到,近期市局相關部門並沒有下發任何有關“凡是出差、旅游、探親離開本市人員,必須到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通知,也沒有接到類似通知。所以,無論是離開本市或者出疆人員,都沒有必須去派出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規定。
  採訪中,記者還看到,根據自治區綜治辦、公安廳《關於印發<流動人口便民聯繫卡和特定居住證統一樣式>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1日在全疆啟用流動人口便民聯繫卡,要求新疆內年滿十六周歲以上、離開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縣級行政區域到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外出務工、務農、經商人員和外出就醫、學習、探親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賃房屋人員都要持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辦理居民便民聯繫卡。記者薑嵐  (原標題:烏魯木齊市民出疆無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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