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為水資源嚴重短缺的特大型城市,必須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記者上午從市發改委瞭解到,本市水價全面改革的大幕已徐徐拉開。居民階梯水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近期將召開聽證會。
  階梯水價是水價改革方向。相關改革方案顯示,目前分為6類的本市水價將合併簡化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業用水3類。非居民用水將嚴格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其中超出用水定額40%以上的部分,按水價的三倍標準收取。
  解惑:居民階梯水價咋調整? 將聽證
  近年來,國家要求穩步推行階梯水價政策,在36個大中城市中已有半數城市實施了居民階梯水價。2013年底,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佈了《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居民階梯水價如何調整,方案正在研究中,發改委近期將組織召開聽證會,併在聽證會前半個月向社會公佈聽證方案,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階梯水價根據用戶的不同用水量實行分級定價。本著保基本、建機制的原則,區分基本需求與非基本需求,用水越多、價格越高,體現了多用水、多負擔,引導用戶特別是用水量多的用戶調整用水行為,促進居民合理和節約用水。
  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務改革發展的意見》等文件明確提出要逐步推行居民階梯水價。本市實施階梯水價也有了一定社會基礎,在2009年水價調整聽證會上,60%的聽證會參加人提出實施階梯水價的建議。
  本市水資源緊張情況
  近年以來 全市供水有60%取自地下水,導致地下水長期超採,地下水位以平均每年1米的速度在下降。每年本市從河北調水約3億立方米
  目前本市平均水價為每立方米4.97元,遠未達到國家要求1999年以來北京持續乾旱,每年形成的水資源量平均只有21億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少44%。2013年夏市區最高日供水量達298萬立方米,接近市區318萬立方米的日供水能力極限,比例為1:1.06,顯著低於行業要求的1:1.5的供水安全線。本市人均水資源量已降至100立方米左右,為全國人均水資源量的1/20,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1/80,遠低於國際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
  非居民水價如何變化?會提高
  工商業用水、旅游飯店餐飲業用水和行政事業用水,均被劃分為非居民用水。目前,非居民水價是每立方米6.15元,按照價格能夠保障供排水適度投資回報、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體現水資源稀缺程度的思路,適當提高非居民用戶水價。
  同時按照《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全市非居民用戶用水繼續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非居民水價的調整,完善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水資源節約利用。
  此外,本市相關文件明確提出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發展。目前,本市純凈水業和洗車業用水按每立方米61.68元、洗浴業用水按每立方米81.68元的價格標準執行特殊行業水價。為進一步發揮價格導向作用,抑制高耗水行業發展,本市將按國家和本市要求,大幅度提高特殊行業用水價格。
  本市水價將怎麼分類?六變三
  同樣是用水,但本市各行各業的水價標準各有不同,分為多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本市水價分類有6類,包括居民生活、工商業、旅游飯店餐飲、行政事業、洗車業和純凈水業、洗浴業用水。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關於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促進節水和公平負擔”原則,綜合考慮當地各類用水結構,逐步將現行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3類。
  即,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包括工商業、旅游飯店餐飲、行政事業)和特殊行業用水(主要是高耗水行業),從而實現同類用戶同水同價,促進公平負擔。
  非居民用水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
  超出用水定額20%以內的部分按水價的一倍標準收取
  超出用水定額20%至40%的部分按水價的兩倍標準收取
  超出用水定額40%以上的部分按水價的三倍標準收取
  本市為何要改革水價?水稀缺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水價主要是因為現行水價與水資源稀缺程度不相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複效益”,本市現行價格水平與此要求是不相符的。
  2013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關於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北京、天津等缺水地區,地表水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準要達到每立方米1.6元,而目前本市是每立方米1.29元,沒有充分反映北京地區水資源的緊缺程度。
  此外,現行水價與國家對北京水價具體要求也差距很大。2001年國務院批覆的《21世紀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提出,“要在5年左右的時間內實現水價改革的目標”,即到2005年北京市平均水價要達到每立方米6元。
  所以,2002-2004年,北京連續三年都在進行水價調整,從原來的每立方米2元上調到了3.7元。
  2005-2008年4年未動,2009年提出了居民水價要上調0.9元,工商業水價上調1.2元,分3年實施到位,而實際上只在2009年分別上調了0.3元和0.4元,分別有0.6元和0.8元因通脹壓力大而未能實施。
  目前,本市平均水價為每立方米4.97元,遠未達到國家要求。
  本市現行水價與市場化改革方向也不相適應,不利於供排水設施建設發展要求。
  據估算,全市供排水設施建設總投資規模約1000億元以上。現行水價難以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從而無法有效提升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和質量,以滿足城市發展和廣大市民提高生活質量的需求。
  本版文/記者武文娟
  (原標題:居民階梯水價近期開聽證會 不同用水量分級定價分類“六變三”方案正在研究制定非居民水價適當提高超定額40%以上部分將三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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